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本篇章是介紹《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的網路紀錄文,分別節錄於〈維基百科〉與〈金石堂網路書局〉兩處,如下:〈維基百科〉部分:《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德語:Also sprach Zarathustra),徐梵澄譯本譯為《蘇魯支語錄》、魯迅最初翻譯為《察羅堵斯德羅緒言》,是德國哲學家尼采假託古波斯祆教創始人查拉圖斯特拉(又譯瑣羅亞斯德)之口於1885年寫作完成的書,是哲學史上最著名的哲學書籍之一。

此書不同部分於不同年份完成,共四部,前二部分1883年出版,第三部於1884年出版;第四部雖於1885年初寫完,但因為前三部銷售不佳,出版社拒印,尼采自行少量印刷;直至1892年才與前三部合併出版。1891年,尼采妹妹伊莉莎白(Elisabeth Förster-Nietzsche)據說因為擔心對神褻瀆而遭禁,曾企圖阻止查拉圖斯特拉第四部出版。1894年後妹妹編輯尼采檔案,並出版全集共十九卷數次,尼采於1900年過世。此書以記事方式描寫一個哲學家的流浪及教導。

查拉圖斯特拉是古代波斯祆教的先知、創始人的名字,該先知的希臘名字可能更為人知:「瑣羅亞斯德」(中國古書中則稱為「蘇魯支」)。此書使用詩及小說的方式,時常諷刺新約聖經,來探索尼采的許多觀念。書中的查拉圖斯特拉有兩個動物相伴,分別為。 查拉圖斯特拉的中心概念,人類是猿猴及尼采稱為「超人」(Übermensch)之間的一個過渡形式。

大部分情節不連貫,查拉圖斯特拉書裏的故事能用任何方式閱讀。查拉圖斯特拉有句名言:「上帝已死」(實則歷史上的查拉圖斯特拉宣稱阿胡拉·馬茲達為造物主,並且從未否認其永恆地位與主宰權);雖然這句話在尼采之前一本書《快樂的科學》中也出現過。此書原本預計要寫下最後兩章,但最後停在第四卷,以「預兆」章節作結。未寫的最後兩部計畫描寫查拉圖斯特拉的佈道工作以及最後的死亡 。

金石堂網路書局〉部分:

尼采美學和哲學里程碑式的作品,滲透著哲人的睿智、噴湧著詩人的激情,是一本經典之作。尼采假借古代波斯拜火教始祖查拉圖斯特拉之名,模仿聖典的文體,說出自己的哲學思想。本書用言形式表達了尼采的系列思想,其中充滿反諷、雙關、隱喻、暗示、象徵、影射等文藝手法,採用了戲劇敘事的藝術技巧,是一部充滿勇氣和憂傷的青年之作,不像一般宗教書那樣枯燥乏味,卻是具有極高文學價值的散文詩。《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橫掃了基督教世界的精神奴役,譜寫了自由主義的人性壯歌,在這部書裡,尼采宣告上帝死了,讓超人出世,於是近代人類思想的天空有了一道光耀千年的奇異彩虹,這是一部為所有人而不為任何人的書,是尼采代表性的一部著作。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第一部:  序言查拉圖斯特拉的演講

1.三種變形2.德性講壇3.彼世論者 4.身體的蔑視者5.快樂與熱情 6.蒼白的罪犯 7.讀與寫8.山上的樹9.死亡說教者10.戰爭與戰士 11.新的偶像 12.市場上的蒼蠅13.貞潔14.夥伴 15.一千個目標與一個目標 16.鄰人之愛17.創造者的路 18.老婦與少婦19.毒蛇之噬 20.婚姻與孩子21.自由的死亡22.饋贈的美德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第二部:

23.拿著鏡子的小孩24.在幸福的島嶼上25.憐憫者 26.教士們27.有德性的人28.流氓和痞子29.毒蜘蛛 30.知名的智者 31.夜歌32.舞曲 33.墳塋之歌 34.自我超越 35.崇高的人36.教養的國度37.無瑕的知識 38.學者39.詩人 40.大事件41.預言家 42.救贖43.人類的智慧 44.最寂靜的時刻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第三部:

45.漫遊者46.幻覺與謎團 47.與願望相悖的幸福 48.日出之前 49.凋零的德性 50.橄欖山上51.路過 52.背叛者53.回鄉 54.三種罪惡 55.重力的精神56.舊牌與新牌57.康復的人58.強烈的渴望59.另一支舞曲60.七個印記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第四部:

61.蜜之祭品62.苦難的呼喚63.對話國王64.水蛭65.魔法師 66.失業的人 67.最醜陋的人 68.自願成為乞丐的人 69.影子 70.正午 71.歡迎 72.晚餐 73.高等級的人 74.關於憂鬱的歌 75.科學 76.行走在荒漠女兒之間77.喚醒78.驢子的節日 79.夢遊者之歌 80.徵兆

 

尼采:

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0.15~1900.8.25)出生於普魯士薩克森州勒肯鎮附近洛肯村的一個鄉村牧師家庭。對於宗教、道德、現代文化、哲學、以及科學等領域提出了廣泛的批判和討論。寫作風格獨特,經常使用格言和悖論的技巧。對於後代哲學的發展影響極大,尤其是在存在主義與後現代主義上。在1879年由於健康問題而辭職,在母親和妹妹的照料下一直活到1900年8月25日去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