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筆耕品彙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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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唱的歌手,一般而言,大都想往演藝界發展,但是「大都」不是全部,尤其是我們這種學生級的,雖然有很多次機會,但是總是放棄了,放棄的原因,除了家庭反對,自己也實在不喜歡這個行業,我這樣說可能會傷了很多人的心,因為夠格的,卻不想拋頭露面,不夠格的卻進不了這門檻!有關這些細節,有興趣的格友,可以看一下《報館風雲》小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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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頭民歌之風,也帶動餐廳的駐唱風,許多餐廳也都設了個駐唱舞台,不論是西餐廳、中餐廳、咖啡廳等等,反正是蔚為一股流行吧,駐唱歌手也就多了起來,但是大都是以學生居多,像我們這種算是資深的歌手,雖也是學生,但是身價是完全不同的,與職業駐唱歌手相比,正好是略遜一些而已,所以為了愛惜自己的羽毛,通常我們這個層級,是不太願意幫人代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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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開始是敘述退伍後,回到台灣的駐唱生涯的最後一段時光,我在長篇小說《報館風雲》裡的第一篇裡,就有寫到當時的心情:「⋯⋯軍用波音727客機已在尚義機場的跑道上滑行,我看著窗外的碧海藍天回首青山綠地居然有一些不捨,驀然飛機衝向海洋拉起機頭昂揚而去,我知道再過一個多小時就可以回到台灣,而且我的軍旅(藝工駐唱)生涯也將劃下休止符,我戴上耳機聽著古典音樂⋯⋯是那一種可以洗滌罪惡的⋯⋯以平靜我忐忑不安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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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晚會節目終於大致上敲定了,那首「母親」的歌曲,欽定為壓軸大合唱,至於詞譜,華視自然提供的很完整,但是卻把我們幾個人,弄到一夜未眠,現在網路發達,隨便一找就有了,如下:「母親母親我愛您,您教我們要吃苦,您教我們要爭氣,兒時的情景常在夢裡,母親的愛心永難忘記,母親的恩情永難忘記,縱然是驚濤駭浪,縱然是風霜雪雨,有了您母親,人人肯奮鬥個個成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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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二

我進入藝工隊後,日子過的相當悠閒,可以自己安排許多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當然這是以不影響正常的工作前提下,就在那一年的母親節前兩天,我大致上與台灣的藝工隊,以及願意來外島勞軍的藝人經紀,都做好了連繫工作,而本身隊裡的節目也安排就緒,就等著本隊的節目綵排後,將時間定好,再連合三方的節目,做好企劃工作,而因本次的節目是華視實況直播,而且婦聯會主席也聽說親自到場,所以隊長下午就向我要了節目的草稿,想親自確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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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藝工隊後的生活,點點滴滴都很精彩,就連平淡無奇的日子裡,只要你肯學肯發掘,無奇也會變得十分有奇的,這句話有必要說的更詳細一點⋯⋯我是以支援的身份調入藝工隊的,但是這支援是支援到退伍,所以除了退伍令上寫著「工兵經理補給士」外,其實我在工兵營的時間只有幾個月罷了,其餘的一年多都在「支援 」,而我的工作重點是節慶的日子,例如母親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等節日,必須配合台灣的藝人前線勞軍活動,只要是這幾個日子的前十幾天,我都會忙的跟狗一樣,甚至每天睡不到幾小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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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會進入藝工隊,說來有兩個因素,一個真的是實力,另一個是機緣,我被刷掉後,回到部隊裡,日子更難過了,因為去考藝工隊的消息走漏了,那些老兵以此為藉口,更是把我操到吐血,晚上無法入眠,當然後來我也出了一口氣,但是那非駐唱系列的範疇,以後會找時間寫出來,相當駭人的故事,涉及敵前暴行犯上的行為,算是另類的「賽德克巴萊」劇情,所以我早在二十幾年前,就親自主演過金門的「賽德克巴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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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有提到,我的第一段駐唱生涯,在一兵役通知單上劃下了句點⋯⋯所謂第一段是指學生時代的駐唱生涯,至於第二段指的是軍旅藝工隊時期的駐唱,而第三段自然是退伍出社會後的時光囉!我當兵的新訓中心是在水底寮的新開,那時當兵分發新訓中心流行著幾句順口遛⋯⋯所謂歡樂滿「仁武」,快樂在「新開」,血濺「車輪埔」與淚灑「關東橋」,我在新開自然是「快樂」的⋯⋯只是這快樂還是與跟駐唱有關,前一篇有寫到:「⋯⋯大專兵在當時扣除成功嶺的集訓,要當一年又十個月的兵,而新兵訓練是服役前的基本訓練,可惜我在新訓中心根本沒受到訓,從一開始就籌備計畫中秋晚會的主持與演唱,等晚會結束後,又放了榮譽假,回到新訓中心時,正是分發下部隊的日子⋯⋯」依上述所言,我的新訓中心自然是沒被「操」到,實在算是「茫」透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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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駐唱生涯,經過幾年的經驗累積與比賽成果的加持,一直持續到畢業之後,我回到高雄等待當兵的這一段時間,算一算共約五個月,可算是達到當時的巔峰了,這幾個月我就以駐唱為職業了,因為男子役未畢,在那個社會背景下,工作是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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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駐唱的那個年代裡,鐘點費的收入不一,歌手的價碼不同,取決於幾個因素,第一是有沒有名,而有沒有名,又看你是否上過電視,不管是電視節目或是電視的歌唱比賽,那個時空背景,五燈獎已經式微,取代的相同節目有六燈獎、大學城等等,但是熱門程度比不上五燈獎到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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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開始我的駐唱生涯後,我想著每一場五十分鐘的自彈自唱,實領兩百元,一個月就有六千元了,在二十幾年前的學生,算是不錯的收入了,而且並不影響讀書,可是後來才發現,兩百元是固定場的行情,也就是週六、日也沒有休息,所以為了賺這筆錢,我每週要回高雄,總是得等到晚上八點唱完歌後才能回家,而隔天又一定得晚上七點以前回到嘉義,準備上場,真的是失去了很多與家人團聚的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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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年輕的學生時代,因緣巧合,居然有機會在餐廳駐唱,而也因此當兵時,也進入了文化政戰藝工的行列,在金門是這樣稱呼的,在台灣就叫做藝工隊,而出了社會後,白天有正常的工作,晚上仍然是以駐唱為生,就這樣前前後後的駐唱生涯,居然有七年的時光,從頭到尾,這一段漫長的時間,實有相當多的甘苦趣聞,所駐唱過的餐廳總數也近二十家,從台北的「木船」到高雄的「綠木屐」等等,今天這篇就來敘述,筆者是如何進入這個行業的,且聽我緩緩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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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蒼穹未央〉部落格裡,原創小說分類在《》這個單元裡⋯⋯裏頭除了《風雲》算是長篇小說之外,應該清一色都是短篇小說,當然屬於靈異類型的故事(小說)或散文,在網誌內另設有一個專門的分類《靈異紀要》來「收納」之,而今天要成立的《駐唱回憶錄》,很可能是網誌裡第一篇非靈異的中篇小說,目前打算至少以二十集為基礎⋯⋯再慢慢的「擴張」⋯⋯,《駐唱回憶錄》是筆者在年輕時駐唱七年多的經驗與見聞,以這個為底稿逐漸的去渲染出整個故事的發展與介紹駐唱這個職業之辛酸⋯⋯,從學生時代開始、入伍軍中藝工一直到出了社會⋯⋯,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思維空間讓人想像⋯⋯,千萬別以爲每位歌手都想出唱片,也別以爲當歌手就想往演藝圈發展,事實上,很多事情不是想當然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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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現代鏡花緣》這篇小說發表於〈蒼穹未央〉二零一一年的二月間,九年前當時是以上中下三集分開發表的,如今將其合併為一篇,以方便於讀者們閱讀⋯⋯這篇小說寫得看似異想天開,事實上是非常寫實的⋯⋯,寫實到裡面有許多情節是親身的經歷⋯⋯這些事實直到九年後的今天仍然一直不斷的上演,有過之而無不及也⋯⋯,坦白說實在很悲哀,但是無可奈何,以下是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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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有規模的報社,政治版與財經版其實是分開的,當然採訪記者也未必是同一個人,通常如非必要是不會兼任的,除非是特派記者或特派員這類「通才式」的資深記者,嚴格來說,也不能算是通才⋯⋯這應該說是By某一個案子或是某特定區域,譬如花蓮假設有特派員這樣的編制,那這特派員就會節制所有花蓮地方版的新聞與事務,又假設北美特派記者也可能專就美國總統選舉這樣的新聞去報導⋯⋯諸如此類的⋯⋯我知道我舉的這個例子不太好,還是言歸正傳,有關跑政治版的記者,他們在我們那個年代來說,與現今的情況自然的大大不同,他們會窩在立法院、行政院⋯⋯甚至各部會的政府單位(看他們的職責範圍而定,當然還有政治嗅覺),跟社會記者在警察局「泡茶」有點像,但差異還是蠻大的⋯⋯差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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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多年前,社會版的記者,給人總有著濃厚的草根味,雖不是一以貫之的一概而論,但總是跟俗稱一毛二的基層警員(當時基層警員位階為一線二星簡稱)有著「同根生」的感覺(現在有新名詞『同溫層』),真的⋯⋯即使是三十年後的今天,我仍然有著不曾改變的想法,我覺得這跟那時跑社會版的記者每天都窩在警察局派出所泡茶聊天有著很大的關係,耳濡目染乎?確實,社會版記者真的必須很努力,因為社會版說的直白點,不就「雜燴版」嗎?(真的很雜)舉凡黑白兩道、兇殺案、交通事故、土地糾紛、林林總總的各種社會事件⋯⋯,只要有人一報案,社會記者就跟著警察出動⋯⋯,哪像現在的記者,文章用Google的,複製修改再貼上,簡直就是天下新聞資訊一大抄,唉,水平太低又毫無態度可言真是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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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寄情》原載於〈蒼穹未央〉部落格之筆耕,發表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晚上九點,初稿應該是在二零一一年十月間,這是篇短篇小說,亦特列為網誌十年精選文之一,以饗讀者,自娛娛人也。以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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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社的工商記者其實就是廣告業務員,財經記者才是真正屬於採訪類的記者,上一篇文中,我有提到我的記者証是沒有分配「類別」的記者証,這正是屬於報社主管「酬庸」性質的記者証(算是少數),正常的記者証是有註明財經記者、政治記者、藝文記者⋯⋯等等抬頭的,這都屬於採訪類的記者,但也有任務別或技術別的記者分類,例如特派記者或是攝影記者,而工商記者呢?也泛屬於這一類吧⋯⋯他們的工作說白了真的如前述⋯⋯就是廣告業務,只不過多了發稿的權利,方便招攬更多的廣告業務,而像我這種「無類別」記者証的好處就是⋯⋯沒寫什麼記者,就什麼都可以插一腳囉!當然,身為主管級別的身份,也要自我克制,別給社方惹麻煩,否則輕則沒收記者證,重則連「正職」工作也不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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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流氓是什麼?在我們那個年代,指的就是記者,也稱之神行太保,1988年那個年代,別說網路了,連有線電視也沒有,報社的記者是蠻有一些特權的⋯⋯,但是相較於現在的名嘴、記者、媒體、主播⋯⋯那個時候的記者純真的如同嬰兒般的良善⋯⋯稱他們為文化流氓實在過於沈重了,不過,於擎忠課長(本故事的主人翁),當時怎麼也不會想到二十年後,別說報社的記者了,連報社(平面媒體)本身都式微得幾乎快要消失了一般呢⋯⋯文化流氓早就換人當了,而且進化加強數百萬倍,「流氓」是不足以形容的⋯⋯好了,言歸正傳,以下是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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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連假最後一天,送小女兒回學校,想想順便去斗六湖山寺走走,最近常常開國道三號,經過雲林路段時,總會看見一尊金色的彌勒大佛,上網Google才知道是雲林斗六的湖山寺,心裏想著中午午餐可以順便去斗六的太平老街(不是梅山太平老街喔,不一樣的)用餐也不錯啊!然後去湖山寺走走運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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