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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從西元前213年開始的焚毀書籍、活埋方士之事件,先來談焚書事件,根據司馬遷《史記》的記載,秦統一第八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無輔拂,何以相救哉?」秦丞相李斯反對,認為時代變化,制度應該隨之變化,不應該以古非今。李斯建議:史書只保留秦國的史書,其他國家的史書都焚毀;《詩》、《書》及諸子百家之書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燒毀;醫藥卜筮種樹之書民間可以保留;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秦始皇下旨同意。此一事件,史稱「焚書」。

而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說,論中國歷代圖書被焚毀,首當其衝即為秦始皇焚書,二是西漢末赤眉入關,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劉石亂華,五是魏師入郢,不過以今日研究者觀點而言,焚書對於中國圖書的破壞僅僅是第一步,當時只是限制民間藏書,官方藏書仍然保存完好;真正造成徹底破壞的是項羽入關之後,火燒咸陽城,大火三月不止,國家圖書館原本僅存的孤本遂全部毀滅。

至於坑儒事件,是在焚書開始之後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為秦始皇尋找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侯生、盧生尋藥未果而出逃,秦始皇大怒,下令拷問咸陽術士,事後,將相關460名術士在咸陽坑殺,需要注意的是,《史記》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乃是方士,並不是儒生。據唐顏師古《漢書注》轉引東漢衛宏在〈詔定古文尚書序〉中之記載,秦始皇曾在驪山溫谷挖坑用以種瓜,以出現冬季瓜熟的奇異現象為由,誘惑博士諸生集於驪山一起觀看,正當儒生當眾爭論不休,各抒己見時,秦始皇趁機秘殺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裡,此為「坑儒」。

焚書坑儒後,在政治上,秦始皇因此鞏固了中央集權、成功實行個人獨裁。原來周朝的封建制允許地方政府擁有一定的自治權限,防止權力過度集中,為學術上的「百家爭鳴」創造了條件,但經過秦始皇這一連串破壞之後,中國學術界再也沒有出現過春秋戰國時「百家爭鳴」的現象。

在文化上,秦始皇摧毀了大量先秦典籍,除後人通過記憶恢復的個別典籍外,數千年中國所收藏的海量文獻幾乎消失殆盡,對中國文化,中國先秦歷史研究等都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惡果,當然還是有留下一些鳳毛麟爪,這也就是下一篇要談到的主題,在焚書坑儒後,曾留下了兩本書,雖然有些殘缺,但是還是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的想法,也就是拾遺記與竹書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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