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與做到,是兩個不同層次面的事情,明朝政治、哲學家王守仁闡述的「知行合一」與筆者要談的「知道」與「做到」,有著實質上的相同,卻又有著本質上的不同,首先,我們來聊聊「知道」,知「道」,這道可道,非常道,不同的理學、心學等學術或是宗教所詮釋的「道」,各略有異同,所以這「知道」就無法統一而論了,更何況還存在著相對與絕對的觀點因素。
所以王守仁強調「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對程頤、朱熹通過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也就是先「至良知」再「知行合一」,基本上筆者偏向王陽明,但也不盡然,否則也就不會有這一篇文章了,「至良知」的過程,有著事理無窮無盡,所以,筆者的「知道」泛指一般經由學習、讀書、生活、經驗……等等的積累,故,只要你活的時間夠久了,基本上的「知道」你是應該要「知道」的了。(當然,也有人渾渾噩噩活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