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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是時下網友們對部落格的暱稱,而對該部落格的Owner (擁有者)而言,我們習慣稱為格主,也就是從以前BBS時代的版主,潛移默化而衍生得之,但實際上來說,格主應該是用經營者、住戶、國民等等這些身份來形容,比較恰當且貼切的,因為部落格的產權擁有者,是部落格的供應商,也就是奇摩、痞客邦、天空…等等這些企業。按:格主其實也可稱版主。所以,我們這些「格主」們,跟戶口名簿的戶長,還是有些差別的,基本上格子的想像空間很大,筆者今天寫﹝格子的種種﹞,與之前寫的〈格言閣語〉系列文章(格言閣語寫了五、六篇),有很大的差別,先前是分析格主們的心態與部落格的供應商之經營態度,而今天是敘述剖析兩者之間的關係層面,坦白說這關係也是很微妙的,很政治化的。

部落格供應商,圖的自然是利潤,但是利潤大部分來自於廣告,這與報紙的經營頗為相似,當然報紙的發行量(訂戶),也可以有收入,但是畢竟不高,所以部落格供應商在這方面,也大部分採用較為寬鬆的計價模式,甚至根本不計價,來吸引人加入這個社群。而社群的好壞,是很容易感覺出來的,第一是格子的平均素養,第二是格商的管理機制(格商是部落格供應商的簡稱),而格商的管理機制,有兩個基本層面,一個是管理格主與格子的方法,另一個建立格子國度的制度。

管理格主與格子的目的,是要提高格子的平均素質,所以用的是激勵性的名次排名,或者是累積人氣的數字等等,用「名」來讓格子的水平提高,「利」則是格商背後的動力,當然有時候,也會分一些些給格主,採抽庸制的廣告也不少,但是這些立意是不錯的,可是呢結果卻接近失敗,為什麼呢?我們後面會提到。第二的管理機制面,講白一些就是法律與社會機制的管理執行運作,一個國家要有國法,家有家規,學校有校規,軍隊有軍法,舉凡有群有眾必有規,才會有矩,就是這個意思,現在網路社群大都頗亂的,就是沒規則,或者是有規但沒有執行,或者執行不力,自然亂成一團了,君不見色情文章與圖片之泛瀾,幾乎處處可見,但是公權力呢……。

所以說了,這就是吊詭矛盾之處了,部落格供應商要有利潤,首先要有人潮,有人潮之前,要有人加入社群經營,而且經營的水平越高越好,內容越多樣越好,知識越豐越好,如此一來成了良性循環,人潮就會被吸引過(加入社群的子民也會越來越多),而有人潮就會有廣告,有廣告就會有利潤,目的就達到八、九分了。可是現今的劇本,很顯然的並沒有照著這樣走,頂多說是朝這個方向沒錯,但是結果差異蠻大的,或者說結果也沒變,但是過程太吊詭了,寫到這心情開始沉重了,因為接下來的剖析,會傷到許許多多的人,也會傷到大多數的部落格供應商,這將會跟〈格言閣語〉系列一樣,會有實質上的反彈,而前者造成一些格友與我絕交,後者呢,可能會被修理,就看看格商與格商的管理員工的氣度了,因為忠言是逆耳的。

 

 

                                 未完待續,請續閱﹝格海沉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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