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的篇末有提到,二十多年前的駐唱餐廳,是不像現在的情況,客人只能點歌,但是不能親自上場,所以單純多了,避免了許多不必要的紛爭,可是還是會有一些狀況,例如,五十分鐘的演唱,約可唱十四首曲子,但是點歌單卻有五十多首,或者,點歌的客人以桌次為準,再照先後順序,但是若桌次超過十四桌,還是唱不到,又如,客人點的歌,太過冷門,或不是你的專長,那又如何處理?如發生上述的情況,歌手本身的管理應變能力,就很重要了,儘可能的做到刀切豆腐兩面光,但是要滴水不漏,是不太可能的,尤其是遇到不是很理性或自我意識較高的客人,手腕就必須顯得更靈活了,下面就開始來談談曾經遭遇過的情況吧。
有一次,我剛上台唱了兩、三首歌,下面的客人居然敲桌子,面露不悅狀,應該說是憤怒狀,開口就說:「為什麼還沒輪到我點的歌?欺負人麼!」我一時金剛二丈,服務員立刻處理,然後告訴我,原來那個人,點了首歌要給他的女友聽,是上一場點的,點歌單被收起來了,而我才上場,就收到新的點歌單十數張,如何能知?最後好不容易找出來,他老兄是點了首「綠島小夜曲」,這真不知這曲與示愛有何關連,值得發這麼大的脾氣?不過我還是滿足了他的要求,他也滿意的接受了,還有一種情況,是點的歌曲,根本不會唱,這時最好找一首相同曲調的歌替代,而且是同一個歌手演唱的,做為沒魚蝦也好的辦法,一般而言,客人是可接受的。
另外,我是以西洋歌曲為主的,但是很多客人就常常要求,要將歌名翻譯成台語,所以也挺幽默的翻了幾首,例如,REO 快馬車合唱團(REO Speedwagon),有一首Can't fight this feeling,中文是「無法克制這份情感」,台語就成了「繼贊未了ㄟ感覺」(台語),又如,李昂瑞奇(Lionel Richie)的Stuck on you,中文是「迷戀上你」了,台語就翻成了「煞掉你啦」,諸如此類的,還蠻逗趣的。
當年,有一位歌手,他的聲袋特殊,唱羅大佑的歌,簡直是青出於藍,但是唱別人的歌,就有些不忍睹卒,他最恨的就是點歌制度,除非是羅大佑的歌,否則一概不唱,可是如何應付客人的點歌呢?他也真有一套,這也有賴於他高超的吉他技巧,他用演奏的方式,把曲子演奏到出神入化,客人還是很高興的買單的,這點我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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