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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兒子的大玩偶〉,早在小學的時候就讀過了,但是有看沒有感觸,國中時再看時,總覺得就是個故事……如今,經歷了人生大半輩子再看,不論是自己的內心境界或是欣賞小說文筆的角度上,都有著完全不同的感觸與情懷……五十年前的台灣社會……是筆者所走過的痕跡,但是這篇黃春明的〈兒子的大玩偶〉顯然要推到六十年前的台灣,比較恰當……沒錯,就是一甲子以前……。

 

〈兒子的大玩偶〉,在世紀百強小說排名二十八,算是很前面的排名,但重點是它不是長篇小說,連說是中篇小說都有點勉強,當然小說寫的好與不好,不是以篇幅而論的,要不〈吶喊〉也不會得到第一了,但它的時光背景是台灣,而且所用的文筆是屬於比較本土的鄉村哲學,所以讀來特別有親切感……再加上自己也身為人父,那種家庭生活的壓力;對社會的無力感;對子女的期待;對妻子的歉疚與自己的責任,透過這本小說,除了感同身受,沒有更好的形容詞了。

 

〈兒子的大玩偶〉是黃春明描寫小人物的無奈和困境的寫實主義作品之一,書中敘述一位父親坤樹,因為工作關係,必須藉著作為小丑扮成「三明治人」(人身前後各掛一片廣告看板,似三明治,故名),英文叫作 Sandwieh man裝扮而成為電影院宣傳噱頭,以維持一家妻小的生活,父親回家後總是以小丑的臉蛋跟孩子玩,抱著孩子,有一天父親卸妝後跑去抱孩子想跟他玩,但是自己孩子看到父親的真面貌時,因為不認得父親反而哭得更厲害……故事的主軸就圍繞在生活、工作中,諸多無奈的主題,也反映出人心及當時生活,也很貼近早期台灣生活的描述。

 

後來,坤樹好不容易可以擺脫 Sandwieh man,而改行騎三輪車,應該說是兼職(就是現在所謂的斜槓)騎三輪車,從工作上看到了希望,但是在書中的結尾時,他又拿起粉來塗抹自己的臉,連妻子也嚇了一跳,坤樹淡淡的說:「我只想讓我兒子認得我。」 這是多麼簡單而又複雜的一句話,從親子的角度,父親寧願犧牲自己的自尊也要換回兒子對自己的認同,因為無奈的工作需要,讓兒子認識的是非父親的本來面目,這些心靈上的感觸,有時不是過來人,是欣賞不到深處的。

 

其實,雖說是小人物的無奈和困境的寫實,但就算是當今的社會的中堅份子,也都有著彼此的無奈和困境……有多少家長,可以讓子女認清自己的現況,有多少人的工作是自己的興趣?  有多少人不為生活而折腰,而完全沒有壓力,所以,重新閱讀〈兒子的大玩偶〉之後,的確讓人有在「精神生活」與「物質壓力」這兩方面……如何找到未來的平衡點?六十多年前與六十多年後,其實人生本質上並沒有改變……該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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