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下露營事件

首先必須申明發生事件的不是這顆國泰商標樹,二十多年前那有南二高休息站,第二事件發生地點恕不告知,這雖有違我寫實的原則,但實有苦衷,所以人名一律略做修改,而且寫作方式也改成第三人稱,習慣第一人稱的朋友很抱歉,至於會放這張照片的原因是想告訴讀者,請大家注意樹與人的比例,如果在這棵樹中藏了什麼東東,你們會發現嗎? 再廢話一下,地點是在台中以南的水庫或旁邊有湖的地方,所占面積很廣,適合年輕人一同露營,另外膽小的人不要在晚上看,等鬼月過後再看也可以,可以先點閱本人其他文章,以免本部落格點閱率下降!

秋高氣爽是最適合年輕的大學生一同去郊遊的季節,當然露營更棒,男男女女可以聯絡感情,增加情趣! 這一天一群男女同學一同到了一個露營勝地,他們彼此之間大都認識,但來自兩個不同的學校,而且女生比男生多,一共三男六女,兩個帳篷, 下午湖光山色,大家玩得不亦樂乎, 晚上打算來個營火晚會,而且烤肉喝酒唱歌,彈吉他.  時光飛逝已經夕陽西下了,男同學提議先把帳篷搭起來,免得天太黑不方便作業,不過這時為了搭在哪裡起了爭執.

一方希望在樹林茂密的地方而且距離洗手間近些,另一方則希望靠近湖邊,一方面有路燈比較亮,一方面不會有被一群樹木包圍的感覺,雙方展開辯論結果是湖邊票數比較多,所以大家依著湖邊一顆大樹旁開始分工合作,該搭帳篷的,該生火,等等. 不過也許是因為討論太久,天色已暗,所以行動不會很快,一切就緒時已經七點多了,雖然大家肌腸露露仍然興致勃勃,圍著烤肉火鍋開始大會朵頤,祭了五臟廟之後,餘興節目就開始了.一開始大家都聊天談八卦,什麼教授有怪癖啦,什麼誰愛誰啦.....反正沒營養的話題接著九個人就在大樹下旁圍一個小圈一邊烤肉一邊喝啤酒,也不知誰先開始的,大家開始講阿飄的故事,而且輪流說,那時應該已經將近十點了..............

 

阿強(男)說:奇怪耶,為什麼諾大的露營區只有我們一幫人?

小真(女): 沒什麼吧! 農曆鬼月剛過,大家還沒開始吧!

楊仔(男): 喂! 這裡沒有什麼靈異傳奇吧?

住在這附近的小謝(男): 從小到大沒有聽說,到是為情自殺的事總有幾件!

強:不過人太少地方太大,樹木又多總是毛毛的!

楊: 陰風陣陣怪嚇人的.   (大家發現氣氛有點那個)

真:你們男生不要製造緊張,嚇我們!

突然阿強叫了一聲: 什麼東西砸到我了,好痛阿!

拿起來一看是一隻女用的紅色高跟鞋!

 

阿強坐在靠樹幹的地方, 眼睛掃射是誰丟他,但他看見小婷面目扭曲嘴張而無聲,恐懼全身氈抖........接著隔壁的女生尖叫起來.....有的人開始連滾帶爬一切的一切都來至於他阿強的方向,他回頭一看沒有異樣,但抬頭一看,尿已出來,樹上吊了一位身穿紅色洋裝的女性,更可怕的是眼睛並未閉上,阿強想昏倒但是倒不了,想跑但是腳不聽使喚! 另外兩位男生雖然自身難保,但還是把他拖到樹外⋯這場混亂嚇壞了所有的人,一直到警察來才告一段落,沒人報警,警察是聽到尖叫聲來的,警察局至少距事發地點有一公里,但來的頗快,淒厲的叫聲讓他們發現出事了, 三男五女慘無人色,(三男五女?),對! 有一女並不怕,但眼露青光因為她應該被附身了! 她很鎮定在警察未到前做了許多事,包括安定人心她說: 大家不要怕,警察馬上到,她只想有人幫他收屍,放了一個多星期,好不容易有人來,實在不想嚇你們,抱歉!  (她用流利的台語)但此女平常根本不講台語,大家甚至懷疑她根本不會講台語!  

 

警察把她弄下來蓋上白布,又請所有的人上香,然後回警局做筆錄,那位疑是被附身的女孩一直哭,但是講國語了,小謝的爸爸來把大家都帶回去,晚上全住他家隔天全部去收驚,以後這九個人再也不敢露營了,尤其是在大樹下。

後記:

1. 幾天後報紙刊一些訊息居然與疑是附身女所說不謀而合.

2. 樹那麼高,穿高跟鞋怎麼爬上去,但警方證實為自殺.

3. 20多年的故事講起來還是毛毛的,所以堅持人,地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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