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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取一個招牌請幫我想一個好聽又不俗氣的鬆餅攤招牌名稱謝謝!

輕鬆一下、青松小舖 ( 要放一株小青松更佳)、鬆餅軒青松軒輕鬆軒  ( 因為軒是小舖之意)   放鬆餅集

我和朋友最近要開一個五人合資型態工作室,一人為負責人,沒有員工。想請教各位,有無法規規定一定要幫合夥人投納健保?

是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他們真的只是單純的出資而已嗎?沒有完全有關業務的工作? 如果是我建議可以幫他們投保,但保費請自理,一方面固全他們是股東身分,一方面對公司帳才會公平。這也是一種權宜的方式。

 

請問我能去檢舉他們嗎? 他們的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那我帶回耳機有觸法嗎?

 

從法律上的觀點,你的問題只能成立一件,因為假設你帶回耳機是合法的,等於三十元跟補習班買,而補習班也沒有任何書面可證明他是租你的,又有收據為憑。 故事情已經完成,沒有爭議性。但如果你要檢舉這件事,那你就不應該拿耳機,因為假設檢舉成功,你變成侵占,是公訴罪,原因是補習班租你耳機這件事是違法的,因為違法成立,耳機就變成補習班的財產了,所以總之你只能選一而行。若你沒拿耳機去檢舉,是可行的但是如何舉證,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人物證)

 

哲學與人生 / 追求真理和善美的關係與人生的關係。

 

這沒有標準答案,只有看法而且有許多哲學家的觀點,我僅從真善美的角度去看這個人生哲學,如下:

 

哲學(英語:philosophy)是從希臘語「Φιλοσοφία」(philo-sophia)轉變而來,意思為「熱愛智慧」,或是比較少用的「智慧的朋友」。 從西方學術史看,哲學衍生出科學。後來,哲學成為與科學并行的學科。

詳下列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93%B2%E5%AD%B8 

 

真理是我們所認知的集合範圍內可以預測現象的最高自然規律,是客觀存在的,系統理論自身的邏輯無法證明。不可證性使人產生了對真理的自然絕對性規律的信仰(信念),成為指導行動的最高準則。認知超越原集合時會產生新的指導行動的真理,原來的不可證規律在新集合中得到證明而成為原集合的定理。

真理通常被定義為與事實或實在相一致。然而,並沒有任何一個真理的定義被學者普遍接受。許多不同的真理定義一直被廣泛爭論。許多與真理定義相關的主題同樣無法獲得共識。

詳下列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C%9F%E7%90%86

 

生命的意義是一個解構人類存在的目的與意義的哲學問題。這個概念通過許多相關問題體現出來,例如:「我為何在此」「什麼是生命?」「生命的真諦是什麼?」。在歷史長河中,它也是哲學科學以及神學一直所思索的主題。前人在不同的文化環境意識形態背景下也給出了很多的多元化答案。阿爾貝·加繆指出,作為一個存在的人,人類用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來說服自己:人的存在不是荒誕的。

 

生命的意義經常與哲學、宗教存在意識(自覺)、幸福概念交集在一起,還會涉及到其他的一些領域,如象徵符號實體論價值目的道德自由意志(自願)、上帝觀神的存在靈魂來世等。而與科學的聯繫的關係不那麼直接,科學在與之相關的話題上,一般會設置一定的背景與參數來描述與宇宙有關的先驗事實

一個另類的、以人為本、非宇宙宗教學的問題是:「我的生命有何意義?」。關於生命目的與意義,一般認為,如果相信它是存在的話,它的價值大小與入世的深淺相一致。

 

詳下列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4%9F%E5%91%BD%E7%9A%84%E6%84%8F%E7%BE%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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