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取一個招牌請幫我想一個好聽又不俗氣的鬆餅攤招牌名稱謝謝!
輕鬆一下、青松小舖 ( 要放一株小青松更佳)、鬆餅軒、青松軒、輕鬆軒 ( 因為軒是小舖之意) 放鬆餅集
我和朋友最近要開一個五人合資型態工作室,一人為負責人,沒有員工。想請教各位,有無法規規定一定要幫合夥人投納健保?
是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他們真的只是單純的出資而已嗎?沒有完全有關業務的工作? 如果是我建議可以幫他們投保,但保費請自理,一方面固全他們是股東身分,一方面對公司帳才會公平。這也是一種權宜的方式。
請問我能去檢舉他們嗎? 他們的行為是否有觸犯法律?那我帶回耳機有觸法嗎?
從法律上的觀點,你的問題只能成立一件,因為假設你帶回耳機是合法的,等於三十元跟補習班買,而補習班也沒有任何書面可證明他是租你的,又有收據為憑。 故事情已經完成,沒有爭議性。但如果你要檢舉這件事,那你就不應該拿耳機,因為假設檢舉成功,你變成侵占,是公訴罪,原因是補習班租你耳機這件事是違法的,因為違法成立,耳機就變成補習班的財產了,所以總之你只能選一而行。若你沒拿耳機去檢舉,是可行的但是如何舉證,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人物證)。
哲學與人生 / 追求真理和善美的關係與人生的關係。
這沒有標準答案,只有看法而且有許多哲學家的觀點,我僅從真善美的角度去看這個人生哲學,如下:
哲學(英語:philosophy)是從希臘語「Φιλοσοφία」(philo-sophia)轉變而來,意思為「熱愛智慧」,或是比較少用的「智慧的朋友」。 從西方學術史看,哲學衍生出科學。後來,哲學成為與科學并行的學科。
詳下列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93%B2%E5%AD%B8
真理是我們所認知的集合範圍內可以預測現象的最高自然規律,是客觀存在的,系統理論自身的邏輯無法證明。不可證性使人產生了對真理的自然絕對性規律的信仰(信念),成為指導行動的最高準則。認知超越原集合時會產生新的指導行動的真理,原來的不可證規律在新集合中得到證明而成為原集合的定理。
真理通常被定義為與事實或實在相一致。然而,並沒有任何一個真理的定義被學者普遍接受。許多不同的真理定義一直被廣泛爭論。許多與真理定義相關的主題同樣無法獲得共識。
詳下列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C%9F%E7%90%86
生命的意義是一個解構人類存在的目的與意義的哲學問題。這個概念通過許多相關問題體現出來,例如:「我為何在此」「什麼是生命?」「生命的真諦是什麼?」。在歷史長河中,它也是哲學,科學以及神學一直所思索的主題。前人在不同的文化環境與意識形態背景下也給出了很多的多元化答案。阿爾貝·加繆指出,作為一個存在的人,人類用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來說服自己:人的存在不是荒誕的。
生命的意義經常與哲學、宗教的存在、意識(自覺)、幸福等概念交集在一起,還會涉及到其他的一些領域,如象徵符號、實體論、價值、目的、道德、善與惡、自由意志(自願)、上帝觀、神的存在、靈魂、來世等。而與科學的聯繫的關係不那麼直接,科學在與之相關的話題上,一般會設置一定的背景與參數來描述與宇宙有關的先驗事實。
一個另類的、以人為本、非宇宙非宗教學的問題是:「我的生命有何意義?」。關於生命目的與意義,一般認為,如果相信它是存在的話,它的價值大小與入世的深淺相一致。
詳下列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94%9F%E5%91%BD%E7%9A%84%E6%84%8F%E7%BE%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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