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有時是真正的怪事,有時,只是牽強附會,或是自己嚇自己。如何分辨是真的還是假的,相當困難,因為不論是真是假,表面上看來,全是怪事,不然也不會被當作是怪事了,而通常,人們都易于受表面現象的迷惑,很少有人深具尋根究抵之精神。而且,人們內心可能還有一种恐懼:查撤查下去,如果真有怪事,那怎么辦呢?所以,怪事就越來越多了。
長篇電視劇告一段落,熒光屏上出現廣告的時候,他轉動身子,向近大門口的那間房間的房門望了一眼,壓低了聲音問她:“今天有沒有見到王先生?”她也向那房間的門望了一眼,也壓低了聲音:“沒有。”然後,她猶豫了一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房間里面!”他沒有什么表示,取了一支煙來,轉動著,又不立時點燃,看來像是決不定該不該去點它。過了一會,在電視上唱出了一支熟悉的廣告歌之后,他才點著了煙,深深吸了一口。 他和她口中的“王先生”,是他們的房客。
香港人大都會精打細算,自然也基於香港日子並不好過的緣故。像他和她這樣的小夫妻,兩個人各自有一份職業,合資購買一個居住單位,每個月的分期付款,就占了他們收入的三分之一,既然暫時不打算有孩子,兩人在家里的時候有不多,把空著的一間房間租出去,收點租金,是順理成章的事情。為了選擇房客,他們真的傷透腦筋,人家有房出租,總希望快點租出,但他們在廣告上已經特別聲明:只租愛靜、愛乾淨的正當單身仕女,不可煮食,不能招朋聚友,不能……而幾個脾氣不好的人來看了房子之後,相當喜歡,但由於條件不合而被拒之後,甚至口出惡言,罵他們:你這間房間,要這樣的條件,最好租給一個死人!
可是他們堅持自己的原則,這個居住單位是他們的心血,不得已要分租一間給別人,已是心痛不已,自然要小心從事。皇天不負有心人,他們終于有了王先生做他們的房客,王先生按門鈴近來時,就給他們好印象,卅左右,身型高高瘦瘦,一派斯文,講話不快不慢,談吐十分文雅,看了房間之後,他們還沒有提什麼,王先生自己先道:“兩位,我脾氣很怪,十分愛靜,幾乎不能忍受任何騷擾……我現在白天有工作,晚上有兼職,自己也在學點東西,所以需要安靜,而且我生性孤獨,不善交際,所以要先說明一下。” 他和她齊聲道:“太好了!太好了!這正是我們理想的房客!”王先生果然是理想中的好房客,搬進來一個月,他們總共只見過他兩次,第一次是來看房子,第二次是搬進來,從此之後,這個房客就像不存在一樣。
一天早上,他和她離家上班去,看到飯桌上有一只信封,信封中有房租,他們才想起王先生搬來一個月了。 這樣的房客,自然讓人心滿意足,他們也沒有忘記人家王先生喜歡靜,所以看電視或聽音樂的時候,也盡量把聲音調低,新婚燕爾,有時不免調愛嘻戲,也盡量在他們自己的臥室之中進行。可是這樣的房客,在將近三個月仍然見不到他之後,他和她的心中都不免有點猜疑了:同住再一個居住單位中,不可能三個月都碰不到的!
( 未完,待敘 )
按:本篇小說是倪匡,城市怪故事中的一篇,因為覺的好看,分享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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