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繼位學說中,篡位說最為人們所接受,現將其為何能讓人深信的理由,列出如下:
一、康熙病逝毒殺 。
二、遺詔末命有無 。
三、屠戮滅口行為 。
四、心虛畏魂陵寢 。
五、大義覺迷錄。
我列出五大項,其實每一項都有若干小項,在析疑時會一一討論,首先要討論的是康熙的死因,合法繼位與自立兩說皆認為康熙為病逝,唯篡位說認為毒殺,先說康熙晚年的身體狀況自廢允礽起他的身體就不是很好,他自己說的話為:鬚髮盡白,心血耗散 ( 51 年),右手不能寫字,只好用左手寫朱批(54 年),被允禩氣得心臟病發作(54年),康熙56年夏天起有病冬天腿腫得下不了床,57年時自己又說手顫頭搖,觀瞻不雅......所以到61年他過世的這十年他的身體是不好的。
那雍正與隆科多合謀進参湯,毒殺康熙的猜測也很不切實際,理由如下:康熙五十年九月批李光地的奏摺道:漢人喜歡人蔘,其害人而人不知。又五十一年在李煦奏摺朱批:曹寅原肯吃人蔘,今得此病,亦是人蔘中來的。 五十七年正月王掞建議康熙吃些補血的藥,康熙說:南人最好服藥,服參,北人於蔘不合。 所以就算雍正想毒康熙也不會用參湯,且康熙五十六年時,提出梁武帝臺城之禍與隨文帝見害於煬帝,並提出" 考終命”堂堂的皇帝戒心已防到如此,要毒死他太難了。
第二要談遺詔與末命,這是最關鍵的地方,先談遺詔篡改,傳位十四子改十為于這點不可能喜歡歷史的人都知道,在十四子之前一定有個皇字,所以不成立,至於雍正與允禵改名的部份也不可能,有皇家玉牒為證,唯一可證明的是允禵於康熙四十五年左右曾改過名字為允禎,後來又改回來了,又遺詔是雍正寫的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可是乾隆也寫雍正的遺詔,這不能證明什麼,反而很合理。
比較有爭議的地方應是末命,康熙到底有沒有徵召七位皇子宣布遺命,從大義覺迷錄中記述是有的,可是為什麼雍正要在七年之後提出?我想是因為曾靜案的影響,有一點是可以證明這件事的可能性是很高的,雍正七年時,允禩與允禟已死,還有五位皇子在世,別的人不說,光允祉,允䄉,允裪三人絕不可能不說出來,你們想……連謀父,逼母,改詔,篡位等等十大罪狀都敢傳出,更何況召告天下的一件公開事件,所以這七皇子確實有被徵召暢春園聽末命,而且是口述,沒有書面,當然有一個公證人就是隆科多。( 這裡有一個謎點,就是雍正當時代康熙去祭天,沒有在場)
第三屠戮滅口行為:孟森先生說雍正得位,內得力於隆科多,外得力於年羮堯,故繼位後兩人位極人臣,但因知內幕,故分別於雍正三年與六年賜自盡與死於圈禁處所,孟森先生所言不差,沒有這一內一外,雍正很難順利繼位,但說他們参與篡位,則目前沒有任何史料上的支持,只是想當然爾,說資料已被清除等等,可是這兩人都沒有留下一些保命符嗎?
很奇怪,我個人認為他們的死與結黨擅權脫不了關係,有關他們的罪狀留下太多史實了,我這裡就不詳述了! 至於弒兄屠弟,熟讀清史的都知道雍正是如何的禮遇允礽,還包括他的兒子,所以弒兄不成立,而且屠弟是有的,就算不是雍正的命令,也是下面的人諯摹上意!沒辦法允禩當時的政治力量太大了,連康熙在位時,投票選太子他都可以獲得九成以上的得票率!康熙都會怕了,何況雍正,但還是老話這與雍正篡位沒有必然性。
本文原載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三日:《雍正繼位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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